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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水电表涉税处理!拿走:水电费分割单模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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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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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水电表涉税处理!拿走:水电费分割单模板

  总表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其按照总表单位电价/水价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给实际用电单位,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未规定采用差额开票,当然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承租方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中,其他外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支付水电费取得复印件、出租方出具水电费分割单或确认单、出租方支付水电费的凭证及房租协议等。

  【官方分割单参考】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非直供电力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备注:实务中可以简化版本)

  我单位(或本人)确认上述电量由 (实际用电单位)使用,非我单位(或本人)所耗用。我单位(或本人)将据此按规定做相应税务调整,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表作为供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依据。一式三份,供电公司、电能表总表单位、实际用电单位各一份,留存备查。

  我单位(或本人)确认上述水/电量由(实际用水/电单位)使用,非我单位(或本人)所耗用。我单位(或本人)将据此按规定做相应税务调整,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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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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