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家电知识  报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
  • 2022-10-09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加快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根据《中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中府办函〔2022〕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地居民(阶梯)水电气价格政策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直接抄送给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于收到认定书次月起执行居民类价格政策。

  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取消资格或有效期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通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于项目失效次月起停止执行居民类价格政策。

  (二)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公共部位、共同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租金、物业服务费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电气报价模板
  • 编辑:郭晓刚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