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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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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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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家用冰箱、冷柜的研发与制造,依托资深管理团队,公司在研发技术、工艺设计、产品品质、制造成本、运营效率等方面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多年来,公司秉持“客户为先,团队为本”的价值观,用专业到极致的理念为全球客户提供最有竞争力的高性价比产品,致力于做全世界最好的冰箱。

  经过20年深耕细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奥马冰箱现设9大制造基地、13条高效生产线万台,经营规模保持稳步增长;2022年全球销量达846万台,目前产销规模全球排名第七,公司已实现连续14年冰箱出口销量排名第一。

  在技术方面,奥马冰箱恪守去繁至简的研发理念,从市场和用户角度出发,追求产品理性实用的技术价值,通过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公司产品可搭载六区功能分储、零下25度深冷技术、AI语音控制、LT蓝晶净味、智控零度超保鲜、智控保湿技术、宽幅变温技术、智控双变频科技、第五代风冷无霜技术等科技,降低整机能耗、噪音,达到食物保鲜水润不风干,冰箱冷冻深冻不结霜,引领风冷冰箱进入智能双变频时代。

  在品质及设计方面,公司产品追求面向全球市场的高级品质,可满足严苛的欧洲能效标准,产品通过全球多个知名品牌设立的独立实验室测试,全面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际知名监测机构SGS、CSA、TUV、ITS和德凯授权的监测中心测试,产品获得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环保、能耗等认证。此外,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奥马冰箱在努力内功的同时,在产品外观及工艺设计上,联合意大利UP Design设计机构丰富产品设计的差异化和美观实用性,为用户创造高质量的生验。

  在经营模式方面,公司已布局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在线实时、管理移动化、智能化、数字化,不断促进企业运营效率提升,增强企业竞争力。未来,公司冰箱业务板块将继续坚持独特的商业模式,坚持全球化运营,聚焦冰箱和冷柜、聚焦风冷技术、聚焦智能制造,坚持初心,专业为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2000多合作伙伴提供优质产品。

  2022年9月,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 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2022年9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2 年9月2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奥马”变更为“奥马电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谦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相关章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6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65.5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16.4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920.6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783.2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9331号)。本公司现就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如2021年审计报告附注十四、(三)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102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告知书》(证监结案字0062022001号),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1029号)所载立案事项,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4亿欧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授信额度),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含)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拟向关联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拟向TCL实业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殿谦先生、王成先生、徐荦荦先生、张荣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与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2023年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6万元/年;上述津贴均按月发放。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最高赔偿限额为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费及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12个月/期。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笑洋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相关章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6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65.5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16.4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920.6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783.2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6、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4亿欧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含)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拟向关联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拟向TCL实业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周笑洋先生、陈明先生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与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2023年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业务品种及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满足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掉期外汇买卖等,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2、交易金额及保证金: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授信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目前公司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欧洲、美洲等国外市场,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外汇远期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根据销售预测的外币收汇金额和目标成本汇率指导签订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相匹配,且约定的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以规避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通过套期工具的现金流量变动抵消汇率波动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变动,达到套期保值的目标。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具体开展。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满足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掉期外汇买卖等,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4亿欧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023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及子公司收汇预测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及子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及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及子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在董事会批准的期间和金额内,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并按月对套期保值操作的财务结果进行核算。

  (2)公司财务部如发现可能发生交割风险,立即报告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会同合作金融机构制订紧急应对方案,及时化解交割风险。

  (3)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预测金额的85%,且不得超过前12个月实际收汇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根据《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3年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银行(商业)票据贴现、人民币/外币、国内外贸易融资业务(进出口押汇、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减免保证金开证、福费廷、出口商业贴现、出口票据贴现、出口打包放款、订单融资、出口信保、银行保函、跨境融资等业务)、其他资金交易业务、低风险业务(含凭证式国债和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单质押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此外,为确保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现金、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厂房、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在银行机构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金额: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

  2、投资种类:一般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及风险等级为PR3级及以上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有效期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审批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项举措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本次购买银行理财资金主要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强等特点,一般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及风险等级为PR3级及以上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6、决策程序: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审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审批额度内和额度有效期内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等相关事宜。在理财期间与对方密切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或报告公司,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尽管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以控制投资风险,主要有以下措施:

  (1)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受托人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损失或减效风险时,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立即报告总经理,并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如受托人资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恶化,可能亏损总额超过投资额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时,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出具意见。

  (5)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针对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运转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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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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