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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台团组代订国内交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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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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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7】-02270号采购预算执行计划,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教育厅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台团组代订国内交通和食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其他资金/鄂采计【2017】-02270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名称: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台团组代订国内交通和食宿服务项目

  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台团组代订国内交通和食宿服务项目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提交资格证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持有中华人民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及出境旅游业务;

  2.4投标人须具备3名以上(含3名)持有国家导游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须提供导游从业资格证及专职导游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符合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3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关递交资格证件。

  1、获取时间:2017年07月31日起至2017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7楼服务大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3、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代表人凭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财务开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若投标人需邮购招标文件,请将上述第3项所需提供的资料电子版及标书费汇款底联扫描后发送至,并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以顺丰快递方式将纸质标书及标书费邮寄给您,邮寄费另收人民币50元。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出席谈判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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