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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可转债汽模转2(128090)新股申购 汽模发债申购代码072510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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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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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 (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 的部分,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 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 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 户持有人名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 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1 日日终为准。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债 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 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7,1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最大 包销金额原则上为 14,13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 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 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 所发 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相同且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7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 次申购。

  8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 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 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汽模 转 2 ” 或 “ 可转债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 许可 [2019] 2582 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 行公告已刊登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

  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债券代码为 “ 128090 ” ,债券简称 “ 汽模转 2 ” 。

  2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47,100.00 万元 汽模转 2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471 万张 ,按面值发行。

  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26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 、投资者请务必注意本公告中有关汽模转 2 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 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5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汽模转 2 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本次发行的汽模转 2 不设持有 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汽模转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7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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