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海信提供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海信提供的议案,就广东海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公司同意为广东海信提供最高额,并签署相关协议,期限为一年。公司累计对外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在海信大厦召开,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董事八人、实际参会董事八人,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该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4.主营业务:电视机、网络多产品及其它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
6.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500.66万元、净资产为4,270.1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8,550.41万元、净利润1,186.92万元。资产负债率:75.60%。
就广东海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公司同意为广东海信提供最高额,并签署相关协议,期限为一年。
广东海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于公司完善国内生产布局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其自营进出口业务的发展,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根据其财务状况,认为其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的累计量:1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20%,逾期的累计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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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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