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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确定 安排审议7项法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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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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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印发《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据了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7项法规、安排立法调研15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我市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被列入到今年立法调研项目中。

  今年安排审议的法规有:《福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若干规定》《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其中,前三项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社会信用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非遗保护若干规定和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由去年立法调研项目转化而来。值得一提的是,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修改,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和《<福州古厝>序》重要精神,促进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列入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共有15项,内容涉及古厝保护、突发事件应对、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软木画技艺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停车场管理、脱胎漆器保护、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殡葬管理、涉台文物保护、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社会工作服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其中不少是对现有法规进行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我市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展开调研,旨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事件防控法规体系。(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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