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家电行业

关于修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凤凰财经股票网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5-01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网下投资者在参加初步询价前须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业务,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市值计算规则与网上发行相同。

为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相关,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3〕19号)同时废止。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三、明确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附件: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一、明确网下投资者在参加初步询价前须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平台从中国证券业协会处获取备案信息。

二、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业务,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市值计算规则与网上发行相同。

新股网下发行参与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