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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符合政府帮扶条件的厦门文化企业 须在3月13日前完成申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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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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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厦门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厦门市支持文化企业抗疫情促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包括专项资金加快拨付和申报、税收减免、房租减免和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疫情期间我市文化企业的燃眉之急,大力支持文化企业抗疫情、促发展。

  据介绍,符合各项申报条件的文化企业,须在3月13日前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

加快专项资金拨付申报

  根据《若干措施》,对符合《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奖补条件且信用良好的文化企业,确保4月底前资金拨付到位。

  同时,针对疫情影响,对文化企业贷款贴息适当降低门槛,贷款贴息比例按上限执行,每家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500座以上大型演艺场所的奖励标准,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增加部分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停工剧组将获资金支持

  快速启动本年度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确保4月底前资金拨付到位。对受疫情影响暂停工作的在厦影视剧组给予支持,按经认定的向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机构报备的剧组,于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在厦停拍的剧组工作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费用,给予每人每天补贴100元,单个剧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另外,对厦门电影院获得省下达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予以1:1的配套奖补,每家不超过10万元;2019年新建的影院按10万元予以补助。

 部分文化企业房租可减免

  对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中小文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1个月全免、2个月减半。

  《若干措施》还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入驻的文化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等费用,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民营运营单位为入驻的文化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给予运营单位按照减免3个月(2月、3月、4月)租金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租金补贴。

  《若干措施》提及,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文化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实体书店补贴力度加大

  《若干措施》加大实体书店的补贴力度,对《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第七(四)条规定的补贴项目,在2020年2月-4月的补贴比例从30%提高到50%,每年补贴总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加大困难企业金融支持

  根据《若干措施》,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文化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对政府列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名单的小微文化企业,在原有贷款基础上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市财政安排适当的贴息;对文化企业已有信用贷款,不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担保、保险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文化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及配套金融服务。

  而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小微企业,政府性担保公司应积极做好担保服务,担保费不得高于原正常收取担保费的70%。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针对文化企业的“抗疫贷”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水平。

  据悉,《若干措施》具体的详细申报事宜,可登录厦门市政府网站和厦门网查询。(记者 叶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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