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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搬走家具家电还欠费 二手房买家无奈选择报警!二手房家具家电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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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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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荣昌区消息:荣昌的李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家具家电一应俱全,价格也合理。为了省中介费,李先生自己办手续,之后便等待接房。但7月26日,接房时出了问题,不仅少了几件值钱的家具家电,还拖欠了近半年的水电气、电视费共计2200余元。为这事,李先生和房东发生了纠纷,互不让步,两人打了起来。荣昌区昌元调解后,房东补交了所欠全部费用。

此外,二手房收房时,还应该查清房子的各项费用情况,包括电费、水费、物管费、气费、电视费等。

7月26日,手续顺利办好了,李先生拿到钥匙准备接房,却发现餐桌、茶几、电视柜都不见了,空调柜机也被拆走了。李先生找到房东,房东承认赠送家具电器,却说双方合同中未约定赠送的具体家具电器名称,他只搬走了几样东西,剩下的还是相当于赠送。李先生翻出合同一看的确如此,后悔自己吃了个哑巴亏。但李先生更郁闷的是房子水电气、电视都被停了,一查才发现欠费竟达半年,需要补交2200元钱。房东补交费用,李先生一气之下和对方吵了起来,随即双方扭打在一起。之后,李先生家人报警。

(通讯员 李明刚)

李先生是荣昌人,今年3月底,刚结婚不久的他打算买套房子。为了省中介费,他四处打听房源,还托朋友帮忙找。看了4个月房,最终他选中了迎宾大道某小区一套面积115平方米的三居室。7月6日,双方见面议价时,房东开门见山要55万,并称李先生如果购买,还可以先付首付再贷款,家具和电器可赠送。李先生看了看,房子是2012年装修的,桌椅、沙发、茶几、衣柜等家具较新,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器也都是名牌,如果自己买至少得2万元左右,考虑再三,李先生签了合同。

荣昌区昌元赶到现场将双方劝开,并认真查看了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发现其中有房东需缴清交易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电视等各项费用的约定。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房东补交了所欠全部费用,李先生顺利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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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为避免类似房屋买卖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对于房东的承诺应该写进合同,如房东事前表示可以赠送的家具和电器,应该在合同中列出详单,包括物品的品牌、型号、规格等,以备交房时人去楼空,而买家又无据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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