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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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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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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分别属于家用电器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和电动工具制造业。

  家用电器种类繁多、范围较广,按产品用途分类,家用电器一般包括清洁电器、制冷电器、厨卫电器、环境电器、电暖器具等;按行业惯例,家用电器又分为黑色家电和白色家电,黑色家电通常指视听类产品,为人们提供娱乐、休闲,如彩电、音响等,白色家电则更加侧重于减轻人们劳动强度、改善生活环境及提高生活质量,如洗衣机、空调、冰箱等。

  2022年,受多重不确定性事件影响,居民消费意愿较弱,终端消费需求持续低迷。为促进家电消费,国家及各地区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部等13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广东、上海、深圳、广州、武汉等陆续通过“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等方式全面促进家电消费。随着一系列促进家电消费政策的出台和落地,2022年下半年洗衣机市场较上半年有所回暖。

  根据产业在线年全国家用洗衣机销量为6,882.68万台,同比下降7.88%。其中,内销4,076.86万台,同比降低8.45%;外销2,805.82万台,同比下降7.05%。分产品类别来看,2022年,滚筒洗衣机销量为3,449.91万台,同比下降3.54%;波轮洗衣机销量为3,432.76万台,同比下降11.88%。滚筒洗衣机的销量首次超越了波轮洗衣机,未来对波轮洗衣机的替代仍将持续,但预计短期内不存在完全替代的可能。

  基于我国家用电器较高的渗透率,国内消费需求更多来自于存量更新和消费升级。2023年初以来,北京、上海、广东、天津、合肥等各地区促进家电消费政策不断出台,洗衣机市场景气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规模化、专业化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几乎所有的汽车零部件都可以在中国制造,能够满足我国汽车本土化的配套需求。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国的汽车零部件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步呈现向海外扩张的趋势。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2年,我国汽车零配件出口额达到5,411.28亿元,同比增长10.9%。

  2022年,尽管受供应链不稳定、芯片结构性短缺等不利因素影响,但在国家及各地区一系列稳定汽车增长,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的带动下,中国汽车市场整体复苏向好,产销量均同比实现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2022年汽车产量、销量分别为2,702.12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根据CleanTechnica公布的2022年全球新能源品牌销量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新能源车型累计销量约1,009.12万辆,同比增长55.36%。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根据中汽协数据,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量、销量分别为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上年12.1个百分点。

  随着《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政策的不断出台和推进,汽车工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工业在政策红利驱动下将保持相对快速的增长。

  相比手动工具,电动工具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住房装修、木工加工、金属加工、船舶制造、航空航天、汽车、园艺等国民经济领域,并已进入家庭使用。

  全球电动工具行业,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用领域等特点,可分为工业级、专业级和DIY家用级三个级别。其中,工业级电动工具产品主要用于对工艺精准度或作业环境保护要求很高的作业场所,如航天航空领域,具有技术要求高、利润高、市场范围小的特点;专业级电动工具本身功率大、转速高、电机寿命长,能够持续长时间重复作业,具有技术含量高、利润率高、市场范围广、行业门槛高、品牌价值高等特点;DIY家用级电动工具主要被应用于精准度要求不高和持续作业时间不长的场合,如家庭修缮、简单装修等场合,具有技术含量低、利润低的特点。

  我国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以出口为主,内销为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电动工具行业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日趋成熟,建立了世界最齐全的电动工具制造产业链,已成为国际电动工具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之一。目前,中国绝大部分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均在生产DIY家用级电动工具产品,产品销售主要以价格为竞争手段,整体呈现一种低端、无序的竞争状态。而专业级电动工具无论在技术含量、应用领域范围、产品附加值还是在产品毛利率方面,均远超DIY级产品。

  当前,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博世、牧田、百得、日立、创科实业等大型跨国公司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国内市场中,尽管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但仍未摆脱大型跨国公司占据高端电动工具市场的局面。进入大型电动工具跨国公司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制造商,一般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和企业信誉,且客户一旦与供应商建立采购关系,短期内不会轻易作出改变,行业领先的电动工具零部件生产企业故而亦拥有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

  本公司是一家以机械精加工为主的制造型企业,专业从事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洗衣机整机厂商、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电动工具整机厂商,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如三星、惠而浦、海信、海尔、松下、韩上、TCL、东菱威力、牧田、喜利得、博世、赫斯可、博格华纳、舍弗勒等。公司与上述客户经过多年合作,已建立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常与重要客户签订长期框架性协议,约定产品质量标准、交货周期、付款方式、后续服务等事项。公司获得具体订单的方式主要可分为议价模式和竞标模式。公司洗衣机离合器的销售主要采用议价模式,除洗衣机离合器外的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主要采用竞标模式。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择、产品开发、供货质量监控、服务表现跟踪及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采购部负责甄选供应商,根据采购物料重要性,公司将物料分为两类进行管理,其中钢材、塑料、外购件等主要原材料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润滑油、液压油、包装物等辅助材料可由采购部直接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主要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为缓解销售旺季的生产压力,公司在销售淡季时也会适当增加产量,形成存货备售。总体而言,公司采用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备货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80,415.88万元,同比减少10.03%;实现利润总额6,610.35万元,同比减少31.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02.99万元,同比减少27.9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15:00在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101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文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曹悦先生、潘俊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明新国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向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管人员支付年度薪酬总额592.55万元(含税)。

  本议案中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将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1,503.10万元,其中预计2023年投入金额21,503.1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2023年预计投入金额6,227.12万元。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详见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081,670.57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2年度,因为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841,750.38元。

  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按单项风险特征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02,702.86元,其中按组合计提-1,020,844.94元。

  因炜伲雅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欠我司货款3,007,716.50元,逾期未付,公司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调解(诉讼(2022)浙02民初1092号民事调解书),鉴于炜伲雅未按照调解书要求执行,公司向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未果;在调解完后,公司与炜伲雅再次发生货款交易15,831.30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公司未收到任何货款,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货款按100%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合计3,023,547.80元。

  本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081,670.57元,计入2022年度损益,综合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9,081,670.57元。

  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7,910,171.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2,143,072股,假设2022年末至股权登记日之间未发生可转债转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变,以此计算,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总额为28,821,460.80元,占2022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8.79%,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1%,超过30%。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2.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3.32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5.40万元(含税)。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4.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3.32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7.52万元(含税),较2021年度合计审计费用增加2.22%。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参照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结合其在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参照2022年度审计费用结合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16:00在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201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线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勤勉高效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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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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