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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律协“新规”:需明确的和可期待的_陕西省律师协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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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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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担心:“啥也不让律师说会不会导致监督的弱化?”首先要明确,“啥也不让说”的判断就是错的。话要说,要充分地说,但要以正当的途径,说该说的话。既然是法律问题,那么,依法说话,有话到法庭去说,就是最基本要求。如果发现违案等问题,有关部门纪检部门大门随时敞开接受举报。这比事情没弄清之前自行效果更好,并不会导致监督弱化。当然,如果这些途径得不到回应和解决,上网则具备一定正当性。

除了疑惑,不少人也表达了期待。构建律师和司法人员之间的良性关系,双方都付出很多努力,但从现实看,仍有不小改进空间。少数律师选择“死磕”,除了自身有不正当目的,也和诉讼保障不力有关。律师行为被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也应在保障律师诉讼方面更进一步,这是人们的期待,是一种正当。相信这一期待不会落空。

笔者仔细研读了《意见》全文。虽然河南、广西等地也曾出台类似,但陕西的要细致、全面得多。《意见》受到特别是律师群体的关注,人们在网络上发表各种看法,其中有疑惑,更有期待——疑惑,尽快才能避免和对立;期待,也只有行动才能成为现实。

将《意见》出台归结为“律师”,尤为不当。律师执业,但这种“”并非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率性而为,而是需要有一定的规则。从现实看,为律师执业划定一定边界,很有必要。律师的不规范行为,除了新闻由头里提到的,还有不少,如有的律师为了炒作不惜泄露当事人隐私;也有人前脚从所出来,后脚就把不乏需要保密内容的会见结果发在网上;有人不经法庭同意,以微博、微信等方式对庭审进行“现场直播”,甚至上演“闹庭”闹剧……这些问题出在个别律师身上,却造成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和司法人员的对立和,对作用不容小觑。对律师行为做必要规范,必要且及时。

是法律的重要属性,律师一些行为之所以需要被规范,根本原因正在于它基本。每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能以审视和规范自己行为,这一天到来之日,便是中国大踏步前进之时。

“律协作为律师娘家人,陕西省律师协会主要功能是律师权益,而不是律师执业”。这是部分人的观点。律师权益固然不可或缺,但规范其执业行为同样是律协重要职能。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规范本身就是对律师的。报道过极少数律师以“死磕”名义违法犯罪,如果他们的行为能及早被规范,或能。

9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陕西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律师参与办理重大、及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律师在办理重大、及群体性案件时,不得以发表、助推炒作、组织网上狙击、围观、等方式制造压力和社会影响;未参与办理该案件的其他律师,不得组织、参与、支持任何形式的团或以在网上聚集、围观、等方式制造压力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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