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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的补充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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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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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申报股数说明

2、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投票流程

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本次选举董事为3名,则股东对选举董事候选人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00票(即100股*3=300票)。股东可以将300票平均投给3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3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300票。

2、对同一表决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于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3、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将所持表决权票数全部集中或分散投向任何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但在对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三个类别进行投票时,每个类别中所投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其在该类别中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4-04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因议案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议案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为便于投资者顺利操作网络投票,准确表达表决意见,故对“附件2投资者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中议案2、3项累积投票分项表决方法所对应的申报价格连续性上做了补充完善。除此之外,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适用第2、3项议案)

1、投票指令信息

2014-11-7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1、每位股东持有的选举相关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人数之积。

(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适用第1、4、5、6、7项议案)

股东在输入“申报股数”时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表决权票数。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1、若股东需对所有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也可以对各议案进行分项表决申报,表决可以按照任意次序,但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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